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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準儀器選型:選用經第三方計量機構校準合格的高精度溫濕度傳感器,其精度需高于步入式恒溫恒濕試驗箱自身傳感器(建議度精度≤±0.1℃,濕度精度≤±0.5% RH),并在校準有效期內使用。
環(huán)境條件確認:校準需在步入式恒溫恒濕試驗箱額定工作環(huán)境下進行,環(huán)境溫度控制在 20℃±5℃,濕度≤85% RH,避免氣流射設備和標準儀器。
設備狀態(tài)檢查:確保步入式恒溫恒濕試驗箱報警,制冷、加熱、加濕、除濕系統(tǒng)運行正常,箱體密封良好,門體關閉緊密,提前開機預熱 30 分鐘,使設備處于穩(wěn)定狀態(tài)。
低溫低濕工況:如 - 20℃/30% RH
常溫常濕工況:如 25℃/60% RH
高溫高濕工況:如 40℃/90% RH
進入步入式恒溫恒濕試驗箱的校準設置界面,根據誤差值輸入修正系數;
調整后重復上述校準步驟,直至顯示值與標準值的誤差在允許范圍內。
校準期間嚴禁開啟步入式恒溫恒濕試驗箱門體,避免外界空氣進入破壞內部溫濕度平衡,影響校準準確性。
校準過程中需保持步入式恒溫恒濕試驗箱周圍環(huán)境穩(wěn)定,避免溫度驟變、氣流干擾等因素影響數據采集。
校準完成后,需打印并留存校準記錄,包括校準日期、工況、數據對比結果、修正系數等,作為步入式恒溫恒濕試驗箱的計量合格憑證。
建議每年至少對步入式恒溫恒濕試驗箱進行一次全面校準,或在設備維修、搬遷后及時重新校準,確保設備精度持續(xù)達標。


